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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缓行
作者姓名:苏湘辉
摘    要:在我国《公司法》的实施过程中,监事会功能的缺失导致对董事会监督的乏力,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十分令人关注并思考的问题。理论界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引进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抱以极大的热情。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但是,我国引进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很可能形成“江南为桔,江北为枳”的现象。

关 键 词: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法  中国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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