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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化问题
作者姓名:杜宁
摘    要:一、转变以刑为主的法制观长期以来,政府法制工作的概念并没有被人们正确认识,只是简单地把法制工作等同于政法工作,认为一提法制工作就是打击刑事犯罪,这种以刑罚为特征的法制观,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使我国的经济与行政法制建设长期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以刑为主”是封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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