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法典的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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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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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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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订我国民法典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可以为各类规章的制订提供依据,从而保障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完善交易规则;有效地培养人们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民法典的制订步骤,可以先制订各项单行民事法规,再编为统一的民法典。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制订,应与整个民法典的内容、体系相联系而通盘考虑。应贯彻对民事主体权利的保护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体例上宜有总则篇;专设人格权制度;侵权行为法从债法中独立出来;而民事责任制度不必单独设立;民法典应包括知识产权和婚姻家庭制度,并采用民商合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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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制订 内容 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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