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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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春淼.编后语[J].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9(6):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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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春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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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与责任是不能分离的,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行政问责,是通过追究官员确实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使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真正负起责任。这种对政府官员出现言行不当或违反民意的行为而对其进行道德和政治责任追究的机制,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管理原则,弥补了纪律和法律追究的空当或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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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追究 编后 政府官员 行政问责 行政机关 管理原则 权责对等 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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