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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不负答辩义务
作者姓名:
沈桥林
摘 要:
司法实践中,有些审判工作人员收到管辖权异议后,往往要求原告提出答辩。有的甚至认为,原告若不提出答辩,就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前不久,笔者就看到了这样一份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裁定书称,原告没有提出书面答辩,异议成立,裁定移送处理。这份裁定书给人的印象是:因为原告没有提出书面答辩,因此异议成立,故裁定移送。
关 键 词:
管辖权异议
答辩
当事人
义务
裁定书
司法实践
工作人员
法律后果
原告
书面
移送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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