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婚姻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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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有才.论黑格尔婚姻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求索,2012(3):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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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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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哲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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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基于佛教的宗教伦理研究”(BC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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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格尔认为,爱是自然形式的伦理,是两个人在彼此身上得到承认并发现自己,与对方合为一体,这就要求爱慕者双方抛弃自我独立性;而婚姻则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这给当代中国社会的爱情婚姻的启示在于,爱是一种牺牲和舍弃,爱只有在抛舍中才能取回自身,而婚姻不应该为激情所破坏,应用婚姻伦理的、精神的方面来消除那些不稳定的感觉和任性以维护婚姻的稳定。因此,爱从步入婚姻的那一刻起就不应再是任性之爱,而应升华为伦理性之爱,并最终积淀为亲情之爱,"爱"只有在爱情、婚姻与家庭中不断运动和升华才能圆满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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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格尔哲学 婚姻伦理思想 精神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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