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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我市是红岩精神的发源地,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党领导的长期革命斗争中,有数以万计的烈士为革命献身。全市各地先后修建烈士纪念建筑物121处。国务院先后批准我市张自忠烈士陵园、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杨闇公烈士陵园、万州革命烈士陵园为全国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直辖前,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库里申科墓、杨闇公烈士陵园、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酉阳县烈士陵园为省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目前,市民政局在全国、原省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一批重庆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共8处),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关 键 词:民政  烈士  纪念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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