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东城法院顺利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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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东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东城法院顺利审结[J].法庭内外,2013(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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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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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李雪松等5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50余名投资人代表旁听了当天的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雪松于2006年10月成立北京天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伙同该公司副总经理何大庆、财务总监程志敬、业务主管陈名山、魏春燕等人,在来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向北京、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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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 法院 雪松 审理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 宣判 投资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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