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主持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不久前透露,目前,国务院近70个部门和全国27个省(区、市)已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公安部、卫生部、教育部已经制定每月定期信息发布制度。他同时指出:“不能遇事再捂着。如果在正规的渠道没有权威的信息发布,必然会有旁门左道或者虚假的消息冒出来。我们应主动、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以引导舆论,抢占话语的主导权。”进行定期、及时的新闻发布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无疑是政务公开的一大进步。然而,好的制度要产生好的效应并不容易。去年“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事件后,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这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了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三个月后,太原市公安局却澄清:刘利民只是从部队转业到太原市公安局,至今还没有授衔,不算警察。引发媒体恶评如潮。那么,政府部门应该怎样进行新闻发布、应该赋予新闻发言人怎样的职权、新闻发言人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发挥这一制度的最大效能?这是当前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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