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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鞭炮运输有何规定?
作者姓名:
法博士
摘 要:
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行为人行政处罚.由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但公安部公通字[2006]24号文件通报了一些进京滋事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请问:这个通报是否可理解为对进京滋事人员(行为地和发现地均在北京),可按“属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罚。
关 键 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法》
处置
行为人
治安处罚
劳动教养
公安部
户籍
通报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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