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加强政协建设——东城区政协试行《关于政协委员腹行职责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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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政协委员在履职中的政治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履职成效,东城区政协制定实施了《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广实施《办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大,工作头续多。为了有效地实施《办法》,东城区政协采取了广泛调研、营造声势、建立委员履职档案等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使《办法》切实可行,东城区政协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并认真学习、吸纳兄弟市区政协的经验。在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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