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世纪末,新思维下的中国农村改革尽管在清理共产风和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保障却仍然受困于税费过重、农地使用权频繁变动、农地财产征用中补偿偏低、社保等公共产品缺失而严重影响土地财产性收入等问题。中共十六大以来,在国家修宪重新确定保护私有财产的大环境下,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保障亮点涌现:沉重税费有了根本性解决、农业生产补贴与保护有了新进展、农地征用补偿有了适度提高、农地延长的30年承包权向长久不变乃至财产物权靠拢、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开始向城乡一体化迈进。目前,农民土地财产权益问题仍是社会矛盾的焦点。未来深化改革,需要:为一小二私的农户经济创富正名,为农地农户经营者解除精神枷锁;给农地确权并明确政府与农民间清晰而排他的权益边界;加快社会公共产品城乡一体化,完成传统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型,夯实农民自主自由创业创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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