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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的“责任制”
作者姓名:李盛亚
作者单位:湖南靖州县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
摘    要:各级领导机关为了推动工作的开展,采取了许多种类的责任制,以期达到完成任务,搞好工作的目的。这些责任制的确也起到一些激励作用,但从目前实施的大多数责任制来看,都是一些责任不明或干脆就是没有责任的责任制,在政治生活中起着消蚀的作用。其表现: 一是只明确了接受任务者的责任,没有明确下达任务者的责任。我对历年各级机关制定的责任制作了一番研究。发现,所谓的责任制,都是上级机关给下级机关的一纸任务通知书,通篇规定的条款只要求下级如何如何做,如何如何达到目标,却没有规定下达任务者本身应该负有哪些领导责任,应该保证哪些条件,应进行哪些服务等等。群众称这种责任制是一种不完全的单向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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