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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解析——基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思考
作者姓名:赵静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网络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知情权都因网购的非现场性而面临更大威胁。为了填补法律空白,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从而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增设第25条规定了网购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制度。消费者对不属于除外范围的不同商品可无理由退货,但需保持商品完好,且要自行承担退货运费。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进步。然而,立法在后悔权适用范围、完好标准、退货运费分担上还存在不明确或者不合理之处,还需进一步摸索与完善。

关 键 词:后悔权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购消费者  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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