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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育先行 还是法律先行
引用本文:贺琛.是教育先行 还是法律先行[J].江淮法治,2011(22):24.
作者姓名:贺琛
摘    要:近日,北京房山法院接到一纸诉状:年迈父亲要将失业儿子撵出家门。此案再次将"啃老族"们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看是责其搬离,实为盼其自立。可叹子女而立之年,却只知一味讨要,可怜父母付诸于法,也是无奈之举。2011年3月1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次明确地将"啃老"这一"家务事",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约束,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关 键 词:老年人  法律先行  教育先行  法律层面  权益保障  独立生活能力  父母  家务事  成年子女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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