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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正居住证持有人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省政府日前就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下发通知,规范居住证申领、签发程序,并就保障持证人权利和明确职责任务等作出规定,以确保居住证制度在我省顺利施行。今后,四川境内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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