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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摘    要: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现代服务业  增值税  零税率  管理  应税  扩大试点工作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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