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摘    要: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关 键 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性文件  生产许可证管理  火力发电厂  转变职能  转变作风  节电工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