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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抉择——以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为视角
作者姓名:温文  谭任杰
作者单位:1.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太原,030024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珠海,519085
摘    要: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证据制度。这两种证据制度实际上代表了诉讼证明中两种不同的模式———法定的证明模式和自由判断的证明模式。我国民事证据制度应当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抛弃两者缺点的基础上,选择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

关 键 词:法定证据  自由心证  民事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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