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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如何监管集资行为
作者姓名:
彭冰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
集资行为的基础理论是:因为融资者的信息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所以,为了保护投资者,我们要求融资者披露信息,即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但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不是简单的披露信息就OK了,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其中,第一核心当然是披露要求,就是要求融资的时候提供充分的信息,同时还有一套“持续披露”的要求,这两者是“强制披露”最重要的内容。除此之外,还需要一套行政许可程序来保障上述制度得以实现。这套行政许可程序在美国叫“注册”,在中国叫“核准”--当然,我们马上也要改为“注册”。
关 键 词:
融资者
信息披露
信息不对称
行政许可
注册制
投资顾问
操纵市场
强制披露
注册文件
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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