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行使质询权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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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士光.地方人大行使质询权二十年[J].人大研究,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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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士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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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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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询,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之一。 一、人大行使质询权发挥了哪些作用 质询作为人大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种形式,20年来发挥了如下积极作用。第一,增强了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意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举行期间,如果仅仅满足于听听报告,举举手、拍拍手,有意见不提,见问题不讲,那就没有很好地履行代表职务。1998年5月25日,在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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