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诚信概念在中国民法理论中的地位——答王立争先生《“主观诚信说”若干观点质疑》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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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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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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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观诚信概念从意大利被引入中国,从该概念在中国的传播和国人对它的态度可以看出,该概念已被国人接受。反对主观诚信概念的观点主要以主观诚信不复为取得时效要件论、取得时效制度消亡论、主观诚信与善意不相干论为其理论依据,但这三个理论依据都是不能成立的。取得时效制度并未丧失其生命力,主观诚信概念依然具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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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观诚信 取得时效 善意取得 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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