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的解释与香港法院司法管辖权——以刚果主权豁免案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袁发强.基本法的解释与香港法院司法管辖权——以刚果主权豁免案为例[J].政治与法律,2011(5). |
| |
作者姓名: | 袁发强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虽然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基本法有一定的解释权,但这种解释权因解释对象不同而在解释的权力配置上不完全一样。对于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事务,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是有限制的,要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约。特别行政区法院无权自行、随意解释基本法中有关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含义和范围,也无权管辖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实践中,要防止特别行政区法院通过自行、狭义解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扩大司法管辖权,侵蚀中央政府权力的现象发生。
|
关 键 词: | 基本法 立法解释 司法管辖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