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3月2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安康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2月29日通过的《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即将公布实施.作为安康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法”,共五章七十九条的《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是今后安康市开展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主要对立法权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划分和立法程序、法规的批准与公布、法规解释、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的制定、适用和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诞生标志着安康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是法治安康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