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兼议《产品质量法》第42条与第43条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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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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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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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学界对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一直存有争议。通说观点基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主张销售者(对受害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文从利益衡量视角对通说观点进行了分析与批判,认为销售者应(对受害人)承担过错责任,并进一步指出虽然基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销售者和生产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受害人向销售者行使索赔权时,销售者可以其无过错而主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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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缺陷责任 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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