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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泰安人民谢罪——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的忏悔
摘    要:我身为一个国家干部,担任着泰安市委重要领导职务,却无视国家的法律,利用职务之便大肆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堕落成人民的罪人,这是我罪有应得。

关 键 词:山东  泰安市  胡建学  领导干部  贪污受贿罪  用人观念  法制观念  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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