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挥制度效用,实现担保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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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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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被纳入新民事诉讼法的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予以规定。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赴浙江调研司法服务金融改革期间,在谈到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制度时,鼓励浙江可以先行先试。2012年12月25日,浙江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首个指导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理的地方性业务指导文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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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担保物权 特别程序 申请人 浙江省 民事诉讼法 新制度 实现 案件审理 意见 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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