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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左右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是能夠实现的
作者姓名:邹瑜
摘    要:今年六月,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集中讨论在我国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问题。在会议上,司法部长邹瑜作了题为《为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而奋斗》的重要报告,全面深刻地阐明实现普及法律常识这项伟大的“社会工程”,对于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实现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与会的各省、市、自治区和政法院校的领导同志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中央提出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非常正确,非常及时,非常急需。但是,有些同志对五年内完成这项艰巨工作,感到困难不少,信心不足。为此,参加会议的本刊主编请司法部领导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邹瑜同志欣然命笔,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有充分说服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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