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北京首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通过诉讼代表会员主张权利案评析
作者姓名:邵明艳  张晓津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邵明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张晓津)
摘    要:案 情:东方歌舞团在1999年8月2日、3日主办的《东方之花》歌舞晚会的演出中,使用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管理的曲作家张丕基的作品《乡恋》,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故该协会起诉要求东方歌舞团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510元。东方歌舞团辩称其无法知道音著协依何收取费用,也不知道哪些作品为音著协管理的作品, 音著协未向东方歌舞团出示过委托信托合同。而且东方歌舞团不是《东方之花》晚会的组织者,故不同意音著协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3月12日,张丕基与音著协签订音乐著作权合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