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渝府发[2011]2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重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5]223号)精神,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际联席会议审核,市政府同意将《吴癞子的传说》等1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重庆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予公布。附件:重庆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