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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摘    要:渝办发[2011]16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工商  食品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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