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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都是我国的基本大法之一,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发展要求需要作一些补充修正。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这两个法律作了第四次修正,通过了修正案并全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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