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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傅金源的行政诉权问题
作者姓名:冯选荣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原告傅金源不服湖北省松滋县防汛指挥部责令其拆除违章建筑物,并植防浪林300株的处罚决定。向松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对傅金源是否有行政诉权,防汛指挥部是否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傅金源于1988年10月25日向松滋县八宝乡水利管理站(以下简称水利站)申请在沙道观桥南外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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