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的通知》(安委办[2006]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06)2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222号)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关闭矿井名单,以关闭推进的扎实行动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检查督查。市政府也将开展专项检查。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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