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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履职路更宽:《代表法》十八年
作者姓名:洪丰
作者单位:《公民导刊》编辑部
摘    要:策划人语: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代表法》是规范、保障人大代表工作的一部基本法,是人大工作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代表法》颁布实施18年来,在改进代表视察工作、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保障代表权益、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它在中国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表履职环境、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就《代表法》的修改多次提出议案建议。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代表法》修正案将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标志着《代表法》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将与时俱进,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 键 词:《代表法》  履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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