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让守信行为受到褒奖,让失信行为受到惩戒",这是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所在。2005年以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今已初步建成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信息系统、中介服务、激励惩戒和宣传教育机制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但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信用缺失现象还严重存在,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不诚信的现象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不利于社会稳定,成为影响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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