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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权益的保障 执业的规范——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立法目的与意义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
摘    要: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以138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江泽民主席发布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从1995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通过,历时三年,终于制定出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医师是我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主体。据1997年统计,全国现有各级各类医师150.3万余人,他们分布在城乡约30万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此外,还有医士4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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