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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受重处分人员谈话应做到“四忌四要”
引用本文:贺丕.与受重处分人员谈话应做到“四忌四要”[J].正气,2001(12).
作者姓名:贺丕
作者单位:天镇县纪委 监委办公室
摘    要:年以来,天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查处理重处分(撤职以上)案件48件,处分48人,其中,党内撤职5人,留党察看39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降级2人。处分对象涉及到县直机关和农村的党员领导干部,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件冤假错案,也没有一件申诉案件。实践证明,注重与受重处分人谈话技巧是做好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为此,我们做到了“四忌四要”。一忌仓促上阵,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受重处分的人大多心理压力大,思想包袱重,情绪低落,后顾之忧多。因此,与受重处分人谈话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切不可仓促。首先要认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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