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王学云:侵占公款四千五 留察一年丢职务
作者单位:河津市纪委办公室
摘    要:王学云在任河津市山王村村委副主任期间,于1995年4月,利用每天给在苍底路口设卡拦车执勤的市巡警大队送劳务费不开收据的便利条件,伙同该村一村民多次私分公款,分得4000元;伙同该村村民王九斤私分公款,分得500元,已构成侵占公款错误。经河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学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免去其山王村村委副主任职务。王学云:侵占公款四千五 留察一年丢职务$河津市纪委办公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