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聊城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采取新举措
引用本文:徐金宝,高萌.聊城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采取新举措[J].山东审判,1997(3).
作者姓名:徐金宝  高萌
作者单位:聊城市人民法院,聊城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为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理顺收费秩序,促进队伍廉政建设,聊城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对诉讼费用管理推出两项新举措。一、诉讼费用实行统一管理。自1996年12月17日起,全院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账薄,统一帐号,统一使用管理的办法。院机关各业务庭办案收费一律由当事人到院财务科交纳。人民法庭办案收费一律由当事人到各人民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