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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立法中物权行为存立辨析
作者姓名:
余曦
作者单位:
摘 要:
物权行为理论的核心在于与债权行为相独立的物权合意,以及对其进行外化的公示方式。《物权法》第15条区分原则指债权合同效力独立于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与物权行为中的区分原则有别。而《物权法》第13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则是先订立债权合同,而非依物权合意设立物权。由此可见我国民事立法中并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制度。
关 键 词:
物权行为
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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