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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补充侦查阶段设立撤案制度
作者姓名:李吉平
作者单位: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可以分为立案后的侦查和补充侦查。前者发生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后者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机关在审查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而退回公安机关进行的补充侦查。

关 键 词: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犯罪嫌疑人  撤案  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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