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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能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者姓名:张云波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100043
摘    要:[案情]陈某(女)与李某系夫妻,二人1989年结婚,育有一子。生活中。李某经常打骂陈某。2010年6月25日晚,二人再次争吵。李某持铁管对陈某进行殴打.并用烟头烫陈某下颌.用圆珠笔在其身上写画.陈某不堪忍受,产生将李某杀死的想法。次日凌晨,陈某趁李某熟睡。将家中客厅、卧室的窗户关闭,将厨房内的天然气阀门打开。软管拔掉.使天然气泄漏。企图以此杀死李某。后陈某认为李某已经死亡。便拨打110报警。经诊断.李某没有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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