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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摘    要:农业税征收要坚持“十不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在农业税征收过程中,要尊重纳税人权利,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坚持“十不准”———不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扩大税收范围,不准多征、提前征收和摊派税款,不准该依法减免税的不减免,不准收税不开票和收税打白条,不准搞税收承包,不准非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准动用警力、警具收税,不准随意扣人、扒粮、扒物、牵牲口,不准乱罚款。《通知》要求在农业税征收过程中,绝不允许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事)件发生。要通过农业税收征管改革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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