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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延期交付后的损坏应由谁承担责任?
引用本文:曾昕.房屋延期交付后的损坏应由谁承担责任?[J].学习导报,2003(9).
作者姓名:曾昕
作者单位: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摘    要:甲系业务人员,常年出差在外。2002年9月12日,他在本市某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价25万,甲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即首付15万,交房时余款付清,房屋约定在2003年7月1日交房。2003年6月20日,开发商向其发出按期交房的书面通知,请甲在7月1日到7日来收房。甲答应,但到了6月28日甲被派遣出差外地,甲考虑到可及时赶回也未作其他收房安排,但因业务需要直到7月20日才回来。21日甲去收房,发现房子墙壁被隔壁装修时凿穿了一个洞,甲认为这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进行赔偿或者整改后才收房付款,而开发商认为,房屋被凿了一个洞,并非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而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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