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被转卖,共有权人能否索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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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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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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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甲与乙系夫妻。2000年两人在婚后购买了一处房屋,乙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自己的名下。2001年两人闹离婚,乙私自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甲知道后立即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乙未经自己同意出卖房屋,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收回房屋。而第三人丙凭借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书,也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因而酿成纠纷。请问:甲能否收回房屋?曾律师解答:甲能否收回房屋,应从以下两点分析。(1)争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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