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农村的事农民“理”——贺州市八步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调查
作者姓名:黎安源
作者单位:贺州市八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摘    要:2006年以来,贺州市八步区探索在行政村中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适应了村民自治的需要,取得村民自我管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成效。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理事会  八步区  贺州市  “理”  农民  村民自治  自我管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