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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买卖公房应如何认定处理——析非法占有、违反财经纪律及贪污违纪之区别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A市水利局水政资源处以55万元购得两间门面房,列入该处固定资产账。该房产属于固有资产,地处城镇,本应办理《城镇房屋产权证》,后因客观原因领取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且未办得《土地证》。后来处长林某听说此房面临拆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如属国有资产将无补偿,如属私有房产可获补偿。林某向局领导建议尽快将此房出售给私人。局领导表示同意,并请林某和财务科长具体负责。二人到市国资局咨询售房程序,得知应先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国资局审批并进行评估后再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但林某本人想购买此房,便以两证不全、无法到交易中心交易为由,未履行审批程序,也未将咨询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参照原购房价格,减去估算办理过房手续约3万元,自己确定了51万元的售房价格,并在报局领导批准后,以他人名义付款51万元,购买了该房产,办理了本人私有《村镇房屋产权证》。之后财务人员提出售房要有评估报告方能入账。林某又

关 键 词:非法占有  财经纪律  村镇房屋  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  违纪  产权交易中心  认定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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