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报刊博览
摘    要:国家工商局、外经贸部最近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作出具体规定:一、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二、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三、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2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四、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