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摆在面前的两份材料,令人深思。 材料一:一天上午,某中学初二(1)班学生刘梅在家打开煤气开关自杀身亡。对于刘梅的死,家长认为,这是班主任老师长期歧视、处罚孩子所致,因为仅开学以来半个月内,刘梅就被迫交出各种罚款36元。自杀前,班主任老师还罚她缴五元旷课费。此外,这个班还有罚跑步、罚扫地、罚作业等,如此以罚代教,管、卡学生能不出事吗? 材料二:某养鱼专业户母亲病逝,找到当地小学,以每人五元的价格请小学生送葬,事成后允诺另付校长200元。果然于次日送葬队伍中,出现了40多名手拿纸花、啼哭嚎丧的小学生。校长为了钱,竟将学生出租,这不能不算是对神圣教育事业的亵渎。 这两件事并不代表我国教育的全貌,但却牵扯着我国教育事业尚难摆脱的难题——教育与钱:家长囊中羞涩,学校捉襟见肘,国家金库也实在不宽松。由此引起以下一系列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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